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促进华中电网跨省电力余缺互济,支撑电力保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经济运行,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等文件精神,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机制研究,形成《华中区域(东四省)省间电力互济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于2025年9月1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