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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版)》的政策解读(五)
2025-09-29 15:46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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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江西电力市场结算工作,依法维护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制订了《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随着江西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市场经营主体对及时掌握市场交易执行情况、市场价格前后动态变化情况等要求越来越高,对及时获得电费、提升市场运转效率的诉求也越来越高。为贯彻落实国家最新出台的《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有关要求,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本细则,从优化结算流程时序,规范合同执行和偏差结算方式,强化计量数据衔接等方面,对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计十二章一百零五条,包括:总则、术语定义、市场计量、结算原则、结算流程、批发市场结算、零售市场结算、退补管理、资金余缺结算、批发市场总电费结算、首付款管理、附则等。

(一)明确规则适用范畴。适用于江西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的结算工作。后续将结合江西电力市场建设发展,持续对本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二)强化计量责任。电网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负责本企业所辖用户电能计量及采集装置的日常运维,不断提升采集成功率,对于采集失败的情况应及时组织消缺。电网企业应按照结算要求将电量数据传送至电力交易机构,作为结算基础数据。强化了电网企业的计量主体责任,保障计量结算数据准确可靠。

(三)加强与跨区和省内市场的衔接。同周期内,以跨区省间交易结果作为区域市场边界,长周期交易结果作为短周期市场边界。

(四)厘清结算职责。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向经营主体出具结算依据。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向电力交易机构按经营主体提供日前、实时现货市场出清结果,负责辅助服务市场费用计算。电网企业负责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机组分时上网电量和市场用户分时用电量等计量数据。电网企业负责机制电量结算,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结算结果。经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根据市场规则及时足额缴纳电费及相关费用。明确了市场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在结算流程中的职责边界。

(五)明确结算流程。在数据准备、日清分、月结算等环节的时序要求,以清晰流程节点促进计量结算有机协同,促进电力市场整体运营效率提升和公开透明。

(六)规范合同执行和偏差结算方式。明确批发市场的燃煤发电企业、新能源企业、用户侧(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代理工商业用户)及零售市场的合同执行及偏差结算方式。明确经营主体月度电量与日累计电量的偏差率大于或等于5%且偏差电量大于2兆瓦时(含本数),电网企业负责分解差错电量详细到日分时。

(七)建立资金余缺结算机制。成本补偿费用(包括启动成本费用、空载成本费用、特殊机组成本费用等)按月结算,由市场化用户按月度用电量比例进行分摊。明确实时阻塞费用和发用侧电能量平衡费用由发电侧和用电侧按1:1的比例承担,并建立中长期阻塞风险对冲机制。

(八)强化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要求市场成员合规开展收付款管理。如果经营主体未全额或未支付月度电费,由电网企业将欠费信息反馈给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将欠费的经营主体纳入市场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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