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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版)》的政策解读(三)
2025-09-29 15:45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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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运营,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组织编制了《江西省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江西电力现货市场已开展多轮结算试运行,但原有规则仍存在部分与市场实践不匹配的问题,同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等都对现货市场规则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积极推动江西电力现货市场发展,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计七章九十三条,包括总述、术语定义、市场成员、市场衔接机制、日前现货交易、实时现货交易、附则等。重点内容概括如下。

(一)扩大经营主体参与范围。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范围与技术条件要求,引入地方公用燃煤电厂、非统调新能源、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完成市场注册且满足技术要求后,可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未达到技术条件的被动接受实时现货市场价格。

(二)调整市场价格上下限。为进一步拉大现货峰谷价差,引导用户侧合理用电,现货市场初期,综合考虑发电企业运营和市场用户电价承受能力,现货市场初期,申报和出清的价格下限调整为-100/兆瓦时,上限调整为1200/兆瓦时。

(三)优化市场组织流程。响应省内分时电价政策调整,用户侧申报运行日的24点用电需求改为48点用电需求;减小市场运行偏差,实时市场出清周期由15分钟缩短至5分钟,使市场计算更加精细,结果更加准确。

(四)增加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机制。明确现阶段为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期间新能源场站暂按本《细则》第五章、第六章有关规定参与现货市场,后续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完善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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