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监能市场规〔2025〕71号
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保障华中区域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最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对《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监能市场〔2023〕129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电力调度机构加强对并网主体的宣贯培训,规范考核、补偿、费用结算、争议处理以及信息披露报送等工作。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027-88717613
传 真:027-88717610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