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监能市场﹝2021﹞262号
国网华中分部,湖北、河南、湖南、江西省各有关电力企业及新型市场主体:
为发挥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及负荷侧各类可调节资源的调节作用,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并网运行需要,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河南、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制定了《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要积极组织宣贯学习,指导新型市场主体办理市场注册手续,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做好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各项衔接工作,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1年11月18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