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0-09-07 09:35 来源:

Aa

字体:
|
|

华中监能市场2020153号

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四川监管办公室,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力公司及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结合华中区域实际,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电话:027-88717613

传    真:027-88717600


附件:1.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年9月4日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pdf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