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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西和重庆三省市供电企业2016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年报
2017-04-07 14: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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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对湖北、江西和重庆三省市电力公司2016年度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统计和评价,形成本年报。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抓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落实,把督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作为提升供电监管水平,创新供电监管方式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信息公开促进供电监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大宣贯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在2015年开展宣贯《办法》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抓好《办法》相关规定的落实工作,要求三省市电力公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闭环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订完善本企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建立和明确有关工作机制和业务办理流程,依法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政策法规。2016年10月,我局向三省市电力公司下发《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华中监能稽查2016188号)文件,明确将信息公开作为供电监管现场检查工作内容之一,要求三省市电力公司对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办法》要求逐条逐项核查整改。注重创新和优化公开形式,优化门户网站设计,完善信息展示方式,注重信息时效,建立便捷高效的公开渠道。

(三)开展现场检查,认真落实监管要求。2017年3月,我局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分别选取了三省市电力公司所属8家供电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提高了基层供电企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极大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在基层供电企业中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 年,三省市电力公司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掌上电力”APP、微信公众号、供电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停电公告、供电质量、有序用电和电价标准等供电企业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中:

2016年,江西省公开发布供电服务信息59657条次,其中,企业门户网站发布21473条次,包括停电公告信息1895条次,供电质量和“两率”440条次,供电企业执行的法律法规信息121条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5635条次;“掌上电力”APP、95598智能互动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供电服务知识点5816条次;各级地方报刊、电视媒体发布供电信息16733条次。

2016年,湖北省电力公司公布全省供电“两率”情况,城市供电可靠率99.970%,同比增长0.011个百分点;电压合格率99.996%,同比增长0.001个百分点。农村供电可靠率99.846%,同比增长0.012个百分点;电压合格率99.55%,同比增长0.580个百分点。

2016年,重庆市电力公司主要在全市各供电营业厅通过DM单宣传册、营业厅LED大屏滚动播放、上墙流程图等方式公开业务办理程序、收费项目、电价表、服务承诺及规范、12398能源监管热线、政策法规、95598供电服务热线、故障报修方式等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三省市电力公司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有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督促各供电企业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服务渠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使广大电力客户能够便捷、准确获取各类公开信息,更好的服务广大电力用户。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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