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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源监管局2020年第一季度12398热线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情况通报
2020-04-27 22: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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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源监管局2020年第一季度12398热线

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情况通报

 

国网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市、区)电力公司,各有关能源企业

2020年1-3月,华中能源监管局管辖区域内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和局长信箱、信函、电子邮件等有效信息1628件,其中湖北省786件、江西省464件、重庆市375件、西藏自治区3件。根据反映内容及诉求情况分析,其中咨询事项1320件,占81%;投诉举报事项154件,占9.5%;其他事项154件,占9.5%。

一、投诉举报事项

(一)投诉举报事项受理情况

1-3月受理投诉举报事项153件,其中湖北省77件,占50.3%;江西省32件,占20.9%;重庆市44件,占28.8%;西藏自治区无。

(二)投诉举报事项主要内容

1-3月受理的153件投诉举报事项中,151件为电力类投诉举报,2件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投诉。在151件电力类投诉举报中,120件为供电服务类投诉、26件为电力安全类投诉、2件为成本价格和收费类投诉、2件为电力其他类投诉,另有1件为电力安全类举报。

1.电能质量类问题为投诉举报事项的主要内容

1-3月受理电能质量类投诉举报事项46件,占投诉举报受理总量的30.1%其中有23件为用户反映低电压问题,占此类投诉举报事项的50.0%;23件为用户反映用电高峰期、恶劣天气下出现频繁停电问题,占此类投诉举报事项的50.0%。

2.停电抢修恢复时间过长问题较为突出

1-3月受理停电抢修类投诉举报事项45件,占投诉举报受理总量的29.4%。其中有22件为用户反映停电抢修时间过长,占此类投诉举报事项的48.9%;13件为用户反映不能被告知具体复电时间,此类投诉举报事项的28.9%;6件为用户反映计划停电未通知,此类投诉举报事项的13.3%;4件为用户反映欠费缴清后未及时复电,此类投诉举报事项的8.9%。

二、咨询事项

1-3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接听答复华中能源监管局所管辖区域内咨询事项1320件,派发我局处理回复咨询事项6件,其中湖北省3件、江西省1件、重庆市2件、西藏自治区无。咨询事项主要为电力市场准入条件、供电服务行为规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补贴和费用。

三、其他事项

1-3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接听答复华中能源监管局所管辖区域内其他事项154件,派发我局处理其他事项153件,其中湖北省82件、江西省47件、重庆市23件、西藏自治区1件,均为咨询、建议、投诉及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补充等内容。

四、投诉举报事项受理及结案情况

根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1-3月华中能源监管局共接到投诉举报事项154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153件(其中1件不受理),所有投诉举报事项的现场调查处理已全部完成。       

五、典型案例

(一)重庆市某用户电表迁移不及时案

2020年1月16日,我局收到重庆市渝北区某用户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投诉,称自家电表需要迁移,因为手续不全一直未能办理。

接到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及供电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经调查,投诉人所处农村存在电表集中安装的历史遗留问题,其办理业务存在特殊情况,资料与正常业务办理存在差异。了解情况后,我局立即要求供电公司主动服务,告知需要准备的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备后及时进行电表迁移。1月23日,供电公司加紧完成投诉人的电表迁移工作,满足其春节期间用电需求,用户表示满意。

(二)重庆市某用户低电压改造不及时案

    2020年2月17日,我局接到重庆市潼南区某用户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投诉,称自家低电压问题已持续2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督促供电公司核查相关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低电压问题属实,投诉人曾在2019年12月反映过低电压问题,当时供电公司采取变压器调档的方式临时提高电压质量,并将其改造项目纳入储备,但一直没有实施。了解情况后,我局要求供电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实施改造项目。4月10日,供电公司完成项目改造,用户表示满意。

(三)湖北省某小区停电纠纷案

2020年1月13日,我局收到湖北省黄冈市某用户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投诉,称因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存在纠纷,开发商对小区变压器进行断电,向供电公司报修后,供电公司拒绝恢复供电。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联系供电公司核查相关情况。经调查,开发商擅自进行停电的情况确实存在,属于违规停电。供电公司并没有拒绝为用户恢复供电,一直在与小区物业进行协调恢复供电的事宜。我局要求供电公司积极与当地政府汇报,及时解决纠纷,恢复小区供电。经供电公司、派出所、县政府信访办与小区物业公司协调,供电公司于1月13日20时对小区恢复供电。经回复,用户表示满意。

(四)江西省某供电公司停电未通知案

2020年1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某用户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投诉,称其居住地区频繁停电问题已持续3年,每次停电均未提前通知,向当地供电所反映后未得到解决。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督促供电公司核查相关情况。经调查,投诉人所在台区2个月停电3次,因当地供电公司原因导致投诉人未能及时收到停电信息。我局要求供电公司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当地供电公司已将投诉人添加进入供电服务微信群,以便及时掌握停送电信息,并且对投诉人所在地区积极进行配电线路、设备改造,供电可靠性已经得到明显改善。经回复,用户表示理解及满意。

六、监管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中的供电服务工作

供电企业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要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意识,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供电需求。一是要继续做好重点医疗场所、防疫物资生产单位的电力保障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力确保供电“零闪动”;二是要加强供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着力解决低电压、频繁停电、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三是要完善应急抢修体系,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发生的停电事件,要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尽可能缩短抢修时间;四是要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停电信息和抢修进度,进一步争取客户的理解。

(二)全面总结分析投诉举报共性问题

供电企业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一季度投诉举报反映的共性问题,通过数据和案例分析深挖问题根源,找准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痛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从制度和流程上进一步完善供电服务体系,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后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整体形势趋向稳定,供电企业在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要尽快恢复12398工单的正常办理模式,对转办的工单要及时完成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各层级要严格把关,要做到信息准确、处理得当,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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