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中电监局12398热线受理区域范围
华中电监局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负责受理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力投诉举报。
二、华中电监局12398热线工作时间
华中电监局12398热线座席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其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使用电话数字录音系统接听投诉举报。
三、华中电监局12398热线受理时限
自接受投诉举报之日7日内向投诉、举报人(非具名举报除外)回复是否受理意见。
自受理投诉举报之日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非具名举报除外)回复处理结果,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四、投诉受理条件与范围
根据《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电监会18号令)的有关规定,投诉请求符合下列条件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
(二)有明确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的;
(三)属于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监管机构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属于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的;
(三)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先行处理的;
(五)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电力监管机构已经作出处理,投诉人又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再次投诉的。
五、举报受理条件与范围
根据《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电监会17号令)的有关规定,电力监管机构对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清楚、有具体的违法事实、线索清晰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应当受理。但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监管机构不予受理:
(一)举报事项不属于电力监管机构职责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无法查找;
(三)没有具体的违法事实或者查案线索不清晰的。
六、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根据《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电力监管机构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对举报人给予2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举报事项属于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具体的电力违法违规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主体;
(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电力监管机构掌握;
(四)经查证,举报的情况属实;
(五)举报方式为实名举报。
对电力监管机构已掌握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提供新情况,且对查清该案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在案件查实并作出处理决定后30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并告知举报人给予奖励的额度及依据。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对举报人的奖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