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江西省庐山水电厂等企业
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电监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 江西省庐山水电厂(2×1.5MW+2×0.48 MW +2×0.8 MW+2×1.6 MW)
2.井冈山市龙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 ×2.75MW)
3.巴东县峡光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0.8MW)
4. 湖北龙宫电力有限公司(3×0.25MW)
5. 五峰扁口洞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1.6MW)
6. 江西过富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1MW)
7. 宜昌长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5MW)
8. 阳新县洪权小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3×0.075MW+4×0.1MW+3×0.125MW+3×0.055MW+6×0.16MW+1×0.25MW+2×0.05MW+3×0.2MW+2×0.8MW)
9. 会昌白鹅峡水电发展有限公司(3×7MW)
10. 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2×15MW+2×22.5MW+2×12.5MW)
11. 松滋市乐孚特生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0.63MW)
12. 江西奉新老愚公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5MW+3×1.25MW+2×1MW+4×0.8MW)
13.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直孔发电公司)(4×25MW)
14. 赣州溢顺水电有限公司(3×2.4MW)
15. 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6.3MW)
16. 赤壁市东洲发电站(3×0.2MW+1×0.32MW)
17. 房县宝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63MW)
18. 重庆市巴渝水利水电实业有限公司(2×12.5MW)
19. 通城县水利电力总公司黄龙水力发电厂(6×0.8MW+1×0.32MW+2×1MW+1×0.63MW)
20. 宜昌市黄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黄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红桂香二级电站)(3×0.8MW)
21. 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3.2MW+1×1.6MW)
22. 宣恩佑水投资有限公司(3×5MW)
23. 咸宁市华隆电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0.63MW+2×1MW+6×0.5MW+4×0.25MW+2×0.16MW+4×0.4MW+3×0.2MW+2×0.125MW)
24. 江西国信中电电气新能源有限公司(1×2.6MW+1×0.9MW)
25.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9.35MW)
26. 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1×4.5MW)
27. 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1×3.6MW)
28. 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1×9MW)
29. 武汉长利玻璃(汉南)有限公司(1×8MW)
30. 荆州市亿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7MW)
31. 国能赣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1×30MW)
32. 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责任公司(1×10MW)
33. 湖北华电龙感湖沼气发电有限公司(2×0.635MW+1×0.068MW)
34. 葛洲坝松滋水泥有限公司(1×4.5MW)
35. 安能(安陆)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1×12MW)
36. 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30MW)
37. 襄阳泽东化工有限公司(1×3MW+1×7.5MW)
38. 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1×6MW)
39. 宜昌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2×0.5MW)
40.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3MW)
41. 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MW)
42. 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2×3MW)
43. 宜昌东圣磷复肥有限责任公司(2×3MW+1×6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