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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电力业务许可调研情况的专报
2012-10-08 16: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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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52期

签发:何兆成 二○一二年月八日

关于西藏电力业务许可调研情况的专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市场准入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和《关于委托华中电监局代理西藏自治区许可业务的通知》,更加有效地开展西藏自治区电力许可业务,2012年9月16日-23日,华中电监局罗毅芳副局长带队前往西藏自治区调研电力业务许可工作,对西藏电力体制、电力发展和许可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西藏电力现状

西藏电网最高电压等级为400kV(青藏直流),骨干网架为拉萨220kV环网。截至2011年底,西藏自治区电力装机容量116.26万千瓦,年发电量25.97亿千瓦时,用电人口近248万,尚有约52.05万无电人口。

1.电力工业现状

电力工业体制:西藏自治区电力生产主要分为三大类,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负责藏中电网(覆盖拉萨、山南、日喀则、林芝、那曲四地一市)、昌都电网和阿里电网的电力生产管理,覆盖32个县市区,占比43.8%,供电人口148万人,占比49.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负责上述大电网以外县及县级以下水电站的管理,具体项目建设和生产管理委托各地方人民政府农电局(或水利局)负责;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新能源(主要是太阳能)发电项目,目前主要委托国电龙源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和生产管理。

电网现状:西藏自治区电网包括覆盖拉萨、山南、日喀则、林芝、那曲四地一市的藏中电网和昌都、阿里两个地区独立电网,以及由农村小水电、太阳能光伏电站供电的众多独立小电网和分散的户用系统,构成了大电网供电和分散独立电源供电相结合,多种能源互补的电网格局。截止目前,西藏电网拥有110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3107公里、变电容量212万千伏安,直流线路423公里,换流容量60万千伏安;2011年电网最大负荷达到50万千瓦,发、售电量均突破20亿千瓦时。

西藏电网结构薄弱,电源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大直流、小系统、弱受端”的电网特性。西藏电网水电比重较大,加之受高原气候影响,冬春季(11月份-次年5月份)枯水期缺电严重。2011年底青藏直流正式投运,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缺电矛盾,但是受限于电网运行方式和电力生产安全的影响,目前直流输送功率仅为12万千瓦左右,远低于设计值60万千瓦,西藏电网电力短缺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电源现状:2010年以前,西藏地区电力项目投资建设由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和西藏自治区科技厅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2010年西藏电力工业局撤消后,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不再进行电源投资建设,与此同时,五大发电集团、三峡电力、华润电力、中广核等国有大型发电集团及超日太阳、无锡尚德、国策环保等民营企业相继进驻西藏,形成了多种所有制企业,多层次竞争主体参与的电源建设格局。

截止2011年底西藏地区总装机容量116.26万千瓦,其中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管理电厂总装机容量89.567万千瓦,占比77.04%;地方小水电总装机容量12.4905万千瓦,占比约10.74%;其余为光伏等新能源电站。按照发电类型划分,水电装机约69万千瓦,占比约59.5%,火电装机约35万千瓦,占比约30.2%,太阳能发电装机约10万千瓦,占比约8.6%,地热发电装机约2万千瓦,占比约1.7%。

电力建设现状:目前电网建设的主体是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电源建设主体是各发电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在藏分支机构8家,其他类型企业6家)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科技厅等。此外,据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统计,截至今年8月,已在各地供电单位备案的电力设计、施工企业共有54家(其中拉萨地区31家)。西藏工商局提供电力施工企业为51家(其中含在藏注册的异地企业分支机构25家)。

由于电监会未在西藏设置机构,因此西藏电力施工企业均未取得电力承装(修、试)设施许可证,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在对电网建设招标及业扩工程报装过程中仅审核电力施工企业是否在西藏建设厅备案的有关材料。

2.电力管理体制

2010年以前,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和西藏电力工业局政企合一,负责行使西藏自治区电力规划、建设、生产和管理等职能。2010年电力工业局撤消后,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涉及电力行业管理的政府部门有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办)、建设厅和工商局。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办)负责“研究区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国家统一规划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规定权限核准、审批、审核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价格的政策建议。”从电力监管职能上看,能源办是以审批项目的方式对电力工业进行宏观管理。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等)进行审核、备案。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根据建设厅的资质备案情况,负责电力企业的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

3.电力发展规划

目前西藏自治区总装机容量为116.26万千瓦,至“十二五”末将增加至260万千瓦,增长约123.64%,基本达到“丰水期电力富余、全面不缺电力、电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至“十三五”末总装机容量将达到600万千瓦,约为现在的5.16倍,届时将实现“藏电外送”。

在电网方面,受限于自然条件,将继续维持地市级电网主网架供电和分散小电网或孤立电源供电相结合的方式,至“十二五”末,电网仍将维持西藏中部电网、昌都电网和阿里电网共三个地区独立电网的“一大两小”模式。“十二五”期间,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将建设以拉萨220kV环网为核心、延伸到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的藏中电网主网架,同时建设林芝-拉萨第二回220kV联网线路,形成覆盖除那曲地区外所有西藏中部地区220kV双回主网架。在阿里地区和昌都地区,将结合电源建设分别将最高电压等级提升至110kV和220kV,到“十二五”末,将实现昌都电网与四川电网相连。

二、调研情况汇报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电力企业和拜访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了解西藏自治区电力行业相关信息,掌握电力业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为西藏自治区许可业务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广泛座谈,深入获取信息。调研组进藏后分别与发改委能源办和工商局、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主要电力企业代表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发改委能源办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西藏电力发展概况和西藏电力管理体制运转情况;工商局与调研组深入交流了规范电力企业注册登记的相关事项。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向调查组汇报了公司基本情况、近几年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业扩报装有关情况和电力工程市场情况也作了详细的介绍。

邀请华能西藏发电公司、大唐西藏公司、国电西藏分公司、华电西藏公司、三峡集团西藏公司、华润电力西藏代表处、中广核太阳能(桑日)开发有限公司、国电龙源西藏公司、尚德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国策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藏电力建设公司等电力企业开展座谈,在座谈中,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各单位目前已投运电源项目和在建电源项目的相关情况,并仔细聆听了各电力企业对开展西藏电力许可业务的建议和希望。

实地考察电力企业。调查组前往羊湖抽水蓄能电站、羊八井地热电站二期和国电龙源羊八井光伏电站二期进行了实地考察。

羊湖抽水蓄能电站和羊八井地热电站二期都隶属于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其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应软、硬件设施基本满足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条件,但羊湖抽水蓄能电站为交钥匙工程,电站运营方正努力协调取得项目及环保审批文件。

国电龙源羊八井光伏电站二期目前已投产,但由于西藏地区电力人才极度匮乏,目前整个电站仅由两名员工进行运行维护,无法满足正常的倒班需要。

走访教育机构,探讨设立电工考点事宜。调查组通过多方途径与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取得了联系,前往两所院校实地考察并对设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点的进行了商讨。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拉萨市,除了缺乏电缆操作相关设备外,其师资力量、教学仪器设备等基本满足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和考试的要求;该院负责同志也明确表示愿意与我局合作设立考点。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位于林芝地区(距拉萨约380公里,5小时车程左右),下设电气工程学院是西藏地区规模最大的电力本科教学点,但其教学、试验偏重于理论,实际操作方面稍有不足,相关实操设备暂不满足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试培训的要求。院方表示将全力支持电气工程学院申请建设电工考点,尽量按照考点要求对设备、师资、场地等方面的不足进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调研组将此次调研内容向局领导作了详细汇报,何局长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即指示相关责任部门尽快跟进、统筹安排,促使西藏电力许可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一是要求尽快在局内选拔一名正式职工前往西藏,着手开展西藏电力许可的相关筹备工作。包括寻找满足许可工作要求的办公场所、购置相应办公设备和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等,确保在年底之前使西藏电力许可工作办公室能够正常运转,并完成2-3家发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二是尽快专门为西藏电力许可工作增加招考一名公务员。该公务员将长期在拉萨工作,直接负责西藏电力许可业务,确保西藏电力许可工作的可持续性,并依托西藏电力的快速发展不断完善和扩大电力许可业务。在西藏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成立时可以协助做好筹备并实现工作的无缝交接。

三是及时巩固此次调研工作的成果。统计分析调研所收集的西藏电力企业信息、尽快在西藏设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点、梳理在藏承装(修、试)电力企业名录及取证情况等,确保此次调研工作为西藏电力许可业务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西藏电力许可业务。资质处要很据此次调研获取的信息,结合下一步工作安排,制定详尽的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包括工作模式、工作计划、资金预算等,确保西藏电力许可业务能够按照电监会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

四、相关建议

尽快在西藏设立正式电力监管派出机构

目前,西藏电力工业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的特殊时期,也是电力监管机构及时介入、稳步发展的最佳时机。

其一,设立正式派出机构是西藏电力飞速发展的需要。“十二五”期间,西藏电力将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西藏总装机容量将翻番,西藏电网将建成藏中220kV双环网,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能源发电遍地开花。电力快速发展的同时,离不开电力监管机构在安全监督管理、市场准入、供电服务等方面的引导和支持。

其二,设立正式派出机构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西藏电力企业共同的诉求。在调研中,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办)已明确表示希望能和电力监管机构联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推动成立专门的电力监管机构,明确电力监管职责划分的问题,此外,不管是政府职能部门如发改委、工商局,还是电力企业、教育机构,均希望电监会早日在西藏设立正式的派出机构。

其三,设立正式派出机构是电监会在西藏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的最佳选择。从2010年西藏电力工业局撤销以来,虽然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发改委设立了能源办公室,但其仅以审批项目的形式进行管理,建设厅和工商局等职能部门也只是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行使极少部分的电力监督管理职能,此时,尽快成立独立的电力监管机构有利于理顺管理职责,促进西藏电力工业健康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从“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出发,随着资质工作开展,对持证企业的监管工作也需要专门的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建议电监会乘势而上,尽快筹划设立西藏电力监管专员办,抓住西藏电力监管“混沌未分”的契机,及时、牢固地扎根西藏,避免情况复杂后为电力监管工作造成阻力或羁绊。

附件 1.华中电监局开展西藏自治区电力业务许可工作方案

2.驻藏办开办费预算表

3.驻藏办日常办公经费预算表


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主 席 副主席 纪检组长

总 监 首席工程师 首席会计师

办公厅 资质管理中心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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