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关于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定点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2007-12-04 09:17 来源:

Aa

字体:
|
|
 

华中电监资质〔2007196

 

 

关于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考试定点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定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工作,全面提高考试质量,根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15号令)以及电监会和华中电监局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定点单位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定点单位考核领导小组

  长:葛才胜

副组长:夏庆辉、孙建中、张浩群、张志祥

  员:胡福林、侯再波、谌宇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福林任办公室主任。

二、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1.自评。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华中电监局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考核办法(见附件)进行自评,20071210前报自评结果。属湖北地区的考试定点单位报华中电监局资质处;属江西地区的考试定点单位报华中电监局江西业务办公室;属重庆地区的考试定点单位报华中电监局重庆业务办公室。

2.检查评定。在考试定点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华中电监局拟于200712月中旬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定工作。华中电监局资质处负责湖北地区考试定点单位的现场评定;华中电监局江西业务办公室负责江西地区考试定点单位的现场评定;华中电监局重庆业务办公室负责重庆地区考试定点单位的现场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于200712月底前报资质处汇总。

3.公布考核结果。2008年元月中旬,华中电监局将召开华中区域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定点单位负责人会议,对34家考试定点单位的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公布,并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

各单位在自评的同时,写好工作总结,特别是对如何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生源渠道、加强软硬件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培训考试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考试纪律等亮点工作和亮点事件要认真加以总结。

三、联系人

华中电监局资质处          蔡亚兰  电话:027-86770663

华中电监局江西业务办公室  梁志伟 电话:0791-6266598

华中电监局重庆业务办公室    涛 电话:023-86555222

 

附件:华中电监局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考核办法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华中电监局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保障电工进网作业培训和考试质量,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作为华中电监局所属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考核评估用。

三、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的考核评估条件

1.组织管理

(1)具有完整的教学培训考试体系、组织体系。

(2)坚持“以人为本,保证质量”的办学原则。

(3)建立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有效地组织培训,并按华中电监局的要求组织理论和实操考试工作。

(4)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统一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的要求,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具备齐全的相关安全技术规程、技术资料、指导手册等。

(5)能够针对学员参加培训的具体情况,提供培训前、培训过程中和培训结束后的各种服务。

(6)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又多又快又好地对电工进行培训考试。

2.硬件设施

(1)具有符合考试大纲和培训计划要求的实训设备和工器具,实训设备和工器具完好率达95%以上,性能指标满足当前所在地区电工进网作业培训考试的需求,同时能够适应电力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发展要求。

(2)具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室、教学设施、理论与实操考试设备及所需的各种耗材。

(3)具备与华中电监局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的设备。

(4)具有收集、管理学生学籍资料的设备。

(5)具有能为培训提供良好后勤服务的设施。

3.教师队伍

(1)具有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具有高度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学术态度,热爱本职工作,热情为学员服务。

(2)教师队伍整体的理论和技能素质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理论课程和实际操作培训各专业须具有至少两名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具有本专业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人员。

(3)教师应熟知电力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了解电力技术和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4)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教培成绩突出。

(5)专、兼职教师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40%

四、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考核评估流程与办法

1.有关教学和培训机构根据上述考核评估办法,向华中电监局提出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考核评估申请。

2.华中电监局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考核评估条件和考核评估表进行核查与评估。

3.考核评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情况,经考核评估不合格的,由华中电监局下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由华中电监局重新认定其为电工进网作业合格考试定点单位;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暂停电工培训考试或取消电工培训考试资格。不参加考核评估者,取消其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资格。

4.经华中电监局考核评估合格后的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方可从事电工进网作业的培训考试工作。

5.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每两年重新考核评估一次,评估综合分数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84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秀。

6.评估体系指标分为:硬件设施(40分)、教师队伍(20分)和组织管理(40分)。详见《华中电监局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评估表》。

 

 

 

表一: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定点单位专、兼职教师情况表

 

教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毕业学校及专业

 

   

 

教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