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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武汉市恺日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22-02-28 10: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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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监能资质202246号



关于准予武汉市恺日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行政许可的决定


各被许可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18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企业名称及许可事项如下: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申请方式

1

武汉市恺日科技有限公司

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新申请

告知承诺制

2

武汉诚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新申请

告知承诺制

3

武汉鸿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新申请

告知承诺制

4

湖北七环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告知承诺制

5

武汉巨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变更

告知承诺制

6

武汉市霍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告知承诺制

7

湖北金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住所变更

告知承诺制

8

湖北奇润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告知承诺制

9

湖北明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告知承诺制

10

武汉优能意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告知承诺制

11

武汉康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告知承诺制

12

湖北诚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变更

告知承诺制

13

武汉博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告知承诺制

14

武汉丰源瑞升新能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告知承诺制

15

五峰宇能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降级为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延续

告知承诺制


二、(发、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容量(MW)

申请方式

1

吉安市正伟科技有限公司

新申请

50

告知承诺制

2

沙洋楚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

新建50

告知承诺制

3

中广核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

登记事项变更

/

告知承诺制



联系电话:027-88717676

监督电话:027-88717649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2月25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22年2月25日印发

湖北诚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pdf

湖北金力特电气有限公司.pdf

湖北明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pdf

湖北七环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df

湖北奇润建设有限公司.pdf

吉安市正伟科技有限公司.pdf

沙洋楚伏新能源有限公司.pdf

五峰宇能电业有限责任公司.pdf

武汉博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pdf

武汉诚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武汉丰源瑞升新能电力有限公司.pdf

武汉鸿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武汉巨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pdf

武汉康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武汉市霍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pdf

武汉市恺日科技有限公司.pdf

武汉优能意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pdf

中广核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pdf


请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相关人员于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相关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或当地业务办领取许可证。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如有);

四、工商变更通知书原件(含登记事项变更、合并、分立申请的单位提供)。

电力业务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湖北: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0楼办证大厅(原国电大厦,国家能源大厦非能源大厦),027-88717676;

江西:南昌市高新六路江西省电力设计院科研楼20楼,0791-86266535;

重庆: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座D栋5层,023-88120488;

西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19号(国网西藏电科院),0891-6673776。

注意事项:

1、江西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企业领证前请电话联系当地业务办;

2、各类申请表在我局网站办证指南中下载或者直接从申报系统导出;

3、资料胶装成册,按申请类别分开胶装,其中申请表、法人代表声明、告知承诺书为原件,单位红章,法人签字;

4、附件按申请表顺序胶装,只需要提供网络申报材料中的附件,不需要无关材料,胶装完毕后盖骑缝章;

5、请确认领证时可以提供完整正确的资料;

6、提前办理完届满延续的企业需许可证到期后再领新证;

7、有疑问请提前咨询。

疫情期间,领证相关事宜请联系027-88717676、027-8871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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