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华中监能资质﹝2021﹞120号
关于注销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
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等相关规定,你公司发电机组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且未按规定要求向我局申请机组延续运行或申请机组退役。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47号)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等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052016-00517)。
(此页无正文)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1年5月26日
抄送:江西省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2021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