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西藏中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5月19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西藏中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20MW);
2.国家电投集团荆门绿动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德兴光伏发电分公司)(1×77MW);
二、发电类许可事项变更
1.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增8×2MW);
2.江西龙头山航电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增1×30MW);
三、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企业名称由江西分宜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法定代表人由帅清根变更为陆成龙;住所由江西分宜塘边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6号);
2.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新德变更为方坤);
3.西藏满拉水电厂(法定代表人由普珠变更为次仁桑珠);
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宜云变更为张海清)。
2020年5月21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2020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