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4月28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16×3MW+1×1.5MW);
2.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德兴光伏发电分公司)(1×16MW);
3.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15MW);
4.鄱阳县洛宏电力有限公司(1×250MW);
二、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大悟县明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仙德变更为邹志广);
2. 贵溪市中元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邓成立变更为段国锋);
3.国能赣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明奎变更为王晓东;住所由赣县江口镇山田村变更为赣县区江口镇山田村)。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年5月8日
请以上企业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以下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领取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家能源大厦19楼办证大厅,027-8871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