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4月3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 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2x350MW);
2. 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2x18MW);
3. 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1x60MW);
4. 万年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x12MW);
5. 光大生物能源(沙洋)有限公司(1x40MW);
6. 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1x25MW);
7. 吉水县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20x2.1MW)
二、发电类许可事项变更
1.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新增1x1000MW);
2.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新增1x660MW);
3. 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增4x2.5MW+28x3MW);
4. 重庆市巫山县成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减少1x13MW);
5.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新增16x2.2MW+8x2.1MW+20x2MW);
6.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新增1x12MW);
7. 抚州市东乡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10x2.75MW+3x2.2MW);
8. 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9x2.5MW)
三、发电类延续运行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水力发电厂)(2x170MW+19x125MW)延续运行5年
四、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安陆盛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仙德变更为邹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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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年4月7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20年4月7日印发
请以上企业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以下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领取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家能源大厦19楼办证大厅,027-88717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