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关于准予江西省鑫江源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2019-08-26 00:00 来源:

Aa

字体:
|
|

华中监能资质2019245号


关于准予江西省鑫江源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 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8月19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 江西省鑫江源实业有限公司(3×2MW);

二、发电类许可事项变更

1. 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13×2.5MW);

三、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石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葛建军变更为乐其道);

2. 咸丰县颐丰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县颐丰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丁寨电站)(法定代表人由刘能新变更为徐芳)。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9年8月26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19年8月26日印发


请以上企业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以下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领取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家能源大厦19楼办证大厅,027-887176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