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决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强化发电企业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17﹞73号)相关规定,你公司2×135MW火力发电机组因达到设计年限,已不再具备许可条件。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47号)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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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