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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赣州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2018-12-0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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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监能资质2018365号



关于准予赣州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

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11月29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 赣州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12MW);

2. 江西武功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8MW);

3. 乐安县汲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16MW);

4. 遂川县发电公司(3×4MW);

5. 万年县饶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6MW);

6. 万年县万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20MW);

7. 修水县茶子岗电站(2×3MW);

二、发电类许可事项变更

1. 重庆燕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增2×3.5MW);

三、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西藏运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由西藏运高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运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瀚蓝(黄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由创冠环保(黄石)有限公司变更为瀚蓝(黄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3. 重庆彭水县三江口水利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徐中伟变更为王辉)。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8年12月4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18年12月4日印发


请以上企业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以下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领取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脱硫脱硝除尘先期验收批复文件原件(仅燃煤发电企业提供);


十、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19楼办证大厅,027-8871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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