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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荆门圣境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2018-07-1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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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监能资质2018219号



关于准予荆门圣境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7月16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 荆门圣境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4×2MW);

2. 江西华汇实业有限公司(2×3.2MW);

3.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2MW);

二、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卢宗成变更为刘广恩);

2. 十堰郧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朝变更为王洪伟);

3. 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姚迪明变更为张惠良);

4.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力变更为万国新)。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8年7月18日






请以上企业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以下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领取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脱硫脱硝除尘先期验收批复文件原件(仅燃煤发电企业提供);

十、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19楼办证大厅,027-8871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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