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监能资质﹝2018﹞219号
关于准予荆门圣境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7月16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 荆门圣境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4×2MW);
2. 江西华汇实业有限公司(2×3.2MW);
3.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2MW);
二、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卢宗成变更为刘广恩);
2. 十堰郧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朝变更为王洪伟);
3. 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姚迪明变更为张惠良);
4.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力变更为万国新)。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8年7月18日
请以上企业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以下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领取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脱硫脱硝除尘先期验收批复文件原件(仅燃煤发电企业提供);
十、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19楼办证大厅,027-88717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