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监能资质﹝2018﹞86号
关于准予长阳红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3月27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变更):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 长阳红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4MW+1×2.5MW);
2. 黄梅县招云寨风电开发有限公司(19×2MW);
3. 江西彭泽赣核光伏有限公司(1×17MW);
4.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德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6MW);
5. 江孜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15MW);
6. 湖北仙桃中长电力有限公司(1×20MW);
二、发电类许可事项变更
1. 东风汽车公司(东风汽车公司热电厂)(减少2×50MW);
2. 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2×14 MW+1×12MW);
3. 中节能万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20 MW);
4. 襄阳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新增1×12 MW);
三、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国平变更为韩佑均);
2. 宣恩佑水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由江西省电力设计院变更为宣恩佑水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汪建清变更为王日辉);
3. 恩施市马尾沟流域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国平变更为韩佑均);
4. 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萍变更为后永杰)。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8年4月3日
请以上企业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以下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领取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脱硫脱硝除尘先期验收批复文件原件(仅燃煤发电企业提供);
十、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19楼办证大厅,027-88717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