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监能资质﹝2017﹞251号
关于准予武穴济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10月30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变更):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 武穴济鑫新能源有限公司(1×50MW);
2. 西藏德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30MW);
3. 新余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新余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老棚里发电站)(1×8MW);
4. 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35MW);
5. 京山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20MW);
6. 金红叶纸业(湖北)有限公司(2×7.5MW);
7.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靖安光伏发电分公司)(1×20MW);
8.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松湖新能源分公司)(1×20MW);
二、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赣州市南康区翔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郭秀琴变更为唐发宗);
2. 华能随县界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国平变更为韩佑均);
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水力发电厂)(法定代表人由曹广晶变更为卢纯);
4. 安福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安东变更为葛建军)。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7年11月1日
请以上企业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持以下材料至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处领取许可证。
一、纸质资料(申请表原件与全部网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介绍信(委托书)原件;
三、与介绍信内容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四、旧电力业务许可证原件(如有);
五、营业执照原件;
六、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七、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八、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原件(仅水电企业提供);
九、脱硫脱硝除尘先期验收批复文件原件(仅燃煤发电企业提供);
十、四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19楼办证大厅,027-88717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