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关于准予抚州市临川区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2017-03-31 00:00 来源:

Aa

字体:
|
|

华中监能资质201723号

关于准予抚州市临川区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等

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2月3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变更):

1.抚州市临川区晶科电力有限公司(1×19MW);

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600MW);

3.宜昌市孚尧绿色电力有限公司(1×20MW);

4.乐平市天新热电有限公司(2×3MW);

5.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新增1×660MW);

6.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如美水电工程筹建处)(新增1×10MW);

7.湖北居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增2×5MW);

8.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法定代表人由张变更为皮德林);

9.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安洪光变更为王力)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7年2月10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2017年2月1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