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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力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案
行政机关: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行政相对人: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延长石油湖北武穴2×660MW煤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6年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罚款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