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湖北、江西、重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文件精神,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对《湖北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江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北、江西、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4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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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西、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