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许可条件常态化监管的工作要求,华中能源监管局主动作为、精心部署,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条件保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市)相关企业开展许可条件保持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依法持证、规范经营。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聚焦企业人员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监管要求,各类人员须与申请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由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同时在其它单位任职;安全负责人须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通知明确要求各有关企业对照上述许可条件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确保整改到位,要求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前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规范办理人员入(离)职手续,并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持续强化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机制,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完成整改落实,推动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