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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区域中长期市场规则体系全面升级 着力规范统一市场交易秩序
2026-04-14 09:41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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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能源(电力运行)局,相继发布修订后的《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江西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重庆市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实现辖区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全面升级。

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修订突出了依法合规的制度要求。严格贯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要求,确保市场基本规则在华中区域落地见效。在修订流程上,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始终坚持“开门建市场”的原则,组织召开规则修订研讨会、公开征求意见、提交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广泛汇集各方建议,凝聚行业共识。在修订内容上,进一步优化交易机制设计,强化省间与省内市场的有效衔接、绿电交易与常规交易的有机融合、市场交易全流程的顺畅协同。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市)实施细则既实现了框架搭建与交易机制的统一,又兼顾了各地发展实际与市场特色。

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修订回应了市场运行的迫切需求。华中区域省间中长期市场着力破除地域与参与主体的限制,提升经营主体参与交易的灵活性和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湖北中长期市场着力强化集中交易机制设计,防范串通报价、滥用市场力等行为;江西中长期市场重点突出小时级绿电交易机制设计,从发用电时序上确保绿电环境价值可追溯、可核查;重庆中长期市场创新设计富余优发交易机制,缓解外来电、水电等富余优发电量对省内市场化合同的影响;西藏中长期市场着力平衡优先发电计划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稳步推动市场化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密切跟踪新版规则的实施效果,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华中区域电力市场的公平秩序,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贡献华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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