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的初步建成,华中区域各省(区、市)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逐步进入持续深化运行阶段,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为保障电力市场平稳运行,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就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强化电力市场运行监测和风险防控,向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市)电网企业及市场运营机构下发监管意见书。
监管意见书指出,当前辖区各省(区、市)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普遍不足,是制约市场健康发展的短板弱项,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市场风险防控部门,要按照“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原则,认真履行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
监管意见书强调,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市场规则评估机制,动态监测评估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市场规则漏洞并推动修订完善。要求注重发挥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作用,着眼电力市场风险防控不断丰富数字化、穿透式监管指标体系。
监管意见书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组织滚动修编各类市场风险处置预案,包括风险级别、处置措施、各方职责等内容。市场风险发生时,要组织按照事前制定的有关预案,在事中、事后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尽可能减小风险造成的后果,并按要求披露市场风险处置情况。各电力市场运营机构针对电力市场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告市场风险。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持续推动加强电力市场运行监测和风险防控,推动构建健全完备的电力市场治理体系,以保障华中区域电力市场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