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华中区域能源协同监管工作座谈会,深入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区域协同监管的工作部署,谋划华中区域能源协同监管工作任务。华中能源监管局负责同志主持会议,河南、湖南、四川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四家派出机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组织学习了派出机构职责和任务分工相关文件,审议了华中区域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协同监管工作规则和2026年华中区域能源协同监管任务清单,四家派出机构参会同志就齐心协力开展好区域协同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充分商议并达成共识。
会议指出,区域协同监管是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政治责任,是破解区域能源发展问题的关键举措,是提升监管质效的重要抓手。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协同监管新形势新要求,主动服务能源强国建设大局,下好整体谋划“先手棋”,打好协同推进“主动仗”,共同推动华中区域协同监管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会议强调,以奋楫争先、勇创一流的奋进姿态高标推进华中区域能源协同监管,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创新构建协同监管长效机制。立足“十五五”开局新起点,紧扣工作规则明确的目标、原则、责任分工、工作机制、全链条监管流程、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华中区域能源协同监管的整体优势和平台效应。二是全力攻坚年度协同监管任务。聚焦区域能源监管大事、要事,紧盯有关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电网安全、电力应急等能源监管核心业务,推动2026年协同监管任务清单落地落实。三是高效凝聚区域协同监管合力。坚持高效联动、合力攻坚、主动服务,有力支撑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四是全面筑牢闭环保障体系。抓实联合检查执法、会商研判、问题整改“回头看”、经验交流总结提升等闭环管理举措,持续完善统筹、协同、同步等保障机制,以优良纪律作风展现能源监管队伍良好形象,奋力打造华中区域能源协同监管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