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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与治理体系双升级 ——华中能源监管局护航区域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5-06-13 11:22 来源: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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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华中能源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坚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原则,充分发挥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行业自律、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测和监管机构专业监管三道防线的协同共治作用,以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完善市场治理体系为核心,推动华中区域电力市场监管水平持续提升,为区域能源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协调机制高效运转 市场自治活力迸发

华中区域通过优化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推动发电、购电、输电多方代表协同共治。2023年,《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市场管委会的议事平台和机制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积极推动涉及市场运行的各类交易规则、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提交市场管委会审议,2024年,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召开市场管委会会议26次,华中能源监管局作为指导单位列席会议。会议共审议议题90项,成功化解新能源参与市场收益保障、现货报价机制调整等关键矛盾。坚持需求导向,组建市场交易、结算、现货及辅助服务专业工作组,成立发电、用电类别工作组,为市场政策研究与运行风险防控提供专业力量支撑。同时,全面推行市场成员自律公约的签订,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自律意识,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生态。

织密风险防控网络 筑牢市场安全屏障

为保障电力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华中区域构建监测预警处置全链条防控机制,及时防范苗头性、潜在性、趋势性运行风险。电力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联合制定市场风险防控细则,细化市场风险类型和运行场景,分解市场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按照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原则,压实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依托大数据定期对电力中长期、现货市场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线索参考。此外,建立市场行为与信用评价联动机制,深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将信用评价等级与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挂钩,约束经营主体违规行为,促进合规经营的良性循环,市场秩序显著优化。

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华中能源监管局建立华中区域电力市场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华中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工作指引,推动华中区域市场监管实现统一的标准和尺度;通过共享专家库”“交叉检查等模式,形成监管合力,高效完成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以及不当干预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专项整治,推动市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集中华中区域电力调度与交易机构专业力量,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化监管指标体系,为非现场监管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助力市场监管向常态化监管、数字化监管转变,提升监管效能和精准性水平。坚持由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的工作原则,积极培育、运用第三方外部监督力量,对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和基本规则,探索开展华中区域省间及省内市场规则审查评估,推动提高华中区域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华中能源监管局将持续完善华中区域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协同优化市场运行规则,推动资源配置效率与效益最大化。同时,依托区域联席会议机制,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构建法治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为华中能源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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