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我们组织对《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华中监能市场〔2021〕27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