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西、重庆和西藏四省市(区)
供电企业
2018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年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对湖北、江西、重庆和西藏四省市(区)电力公司2018年度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统计和评价,形成本年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抓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落实,把督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作为提升供电监管水平,创新供电监管方式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信息公开促进供电监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落实力度。我局2018年重点抓好《办法》中相关规定的落实工作,要求四省市(区)电力公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闭环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订完善本企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建立和明确有关工作机制和业务办理流程,依法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5月,我局向湖北、江西和重庆三省市电力公司下发《华中能源监管局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华中监能稽查﹝2018﹞147号)文件,明确将信息公开作为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内容之一,要求三省市电力公司对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办法》要求逐条逐项核查整改。注重创新和优化公开形式,优化门户网站设计,完善信息展示方式,注重信息时效,建立便捷高效的公开渠道。通过营业厅、官方网站、手机APP、新闻媒介等渠道对外发布公开用电报装服务流程、时间要求、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等信息。全面宣传“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用电营商环境新氛围,全面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三)扎实落实监管要求,认真开展现场检查。2018年10月,我局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分别选取了湖北、江西和重庆三省市电力公司所属6家供电企业开展了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现场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提高了基层供电企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极大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在基层供电企业中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 年,四省市(区)电力公司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掌上电力”APP、微信公众号、供电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停电公告、供电质量、有序用电和电价标准等供电企业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中:
2018年,湖北省电力公司售电量1678.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70.09亿千瓦时,增长11.28%。全社会用电量2071.4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2.43亿千瓦时,增长10.83%。城市供电可靠率99.9539%,同比增长0.006%。电压合格率99.999%,同比增长0.003%。农村供电可靠率99.7735%,同比增长0.0162%。电压合格率99.812%,同比增长0.262%。2018年共处理95598故障工单34.7万张,故障平均恢复时间 174.04分钟。
2018年,江西省电力公司售电量1163.3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18.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4%。公开发布供电服务信息24.98万条次,其中,公司各级单位门户网站、95598智能网站发布信息10.74万条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84万条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12万条次;“掌上电力”、“电e宝”APP发布信息4.91万条;各级地方报刊、电视媒体发布信息2.37万条次。2018年5月10日,江西省电力公司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全面小康”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公司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江西全面小康建设的十六条具体措施。
2018年,重庆市电力公司完成售电量822.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9%。城市供电可靠率99.9517%,同比增长0.003%。电压合格率99.999%,同比增长0.002%。农村供电可靠率99.7906%,同比增长0.0046%。电压合格率99.811%,同比增长0.444%。公司全年已发布停电信息31144条次,发放信息公开宣传单4万3千余份,在所有329个营业厅将电价、办电流程等信息上墙公开。
2018年,西藏电力公司完成售电量59.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全社会用电量69.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1%。城市供电可靠率99.422%,城市电压合格率99.292%。西藏电力公司通过门户网站、95598智能互动网站、微信公众号、供电营业网点、地方报刊、电视媒体等渠道向全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停电公告、供电质量、有序用电和电价标准等供电企业主动公开的信息。2018年公开发布供电服务信息2530条次,其中,95598智能网站发布信息1256条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75条次,各级地方报刊、电视媒体发布信息700条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四省市(区)电力公司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有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督促各供电企业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服务渠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使广大电力客户能够便捷、准确获取各类公开信息,更好的服务广大电力用户。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