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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华中监能市场2021196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制订了《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就《细则》实施,提出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实施相关工作。请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高度重视,加快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细化工作流程,协助市场主体完成市场注册等基础工作,加强信息报送与披露,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二、严格按照《细则》规范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各市场成员应全面掌握《细则》内容,深刻理解在市场中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细则》的相关规定规范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确保市场合规运作。

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和西藏自治区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 

2021年9月1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9月1日印发


附件: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pdf




   政策解读: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