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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09:35:00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华中监能市场2020153号

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四川监管办公室,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力公司及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结合华中区域实际,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电话:027-88717613

传    真:027-88717600


附件:1.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年9月4日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pdf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pdf




   政策解读: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