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进一步推动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及资源更好发挥作用,我局组织起草了《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于2023年10月18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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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7-88717615 传真:027-88717610
附件: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3年9月18日